姑苏区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
5月1日起,苏州市“先落户再就业”人才落户政策正式开始执行。据悉,此次人才落户政策是姑苏区针对人才落户事项,首次开展的属地化管理服务,旨在落实“放管服”要求,方便群众就近办理。
为提升人才落户业务经办效能,姑苏区针对人才落户服务,推出姑苏区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和市公安局姑苏分局行政许可服务大队窗口联合办公模式,创新实施“人社+公安”“一站式”经办服务,并实行人社业务全过程网上办理。政策实施流程包括网上申报、预审、档案调入及公示、申报受理、审核和户籍迁移六个步骤。
“通过和公安部门进行联动,在人才落户预审环节上,人社、公安同步查验,形成‘并联式’服务模式,减少了中间环节,提高了办结效率。”姑苏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人才服务科科长范杰说,未来将继续优化人才落户服务“一站式”受理、“一站式”答复、“一站式”办结模式,提升便民服务水平。
根据苏州市政府文件精神,姑苏区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受理范围是符合条件的个人申报人员,主要包括在国(境)外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人员、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以上人员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单位申请人才落户业务仍由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受理。
根据人才落户政策,上述三类个人申报人员中,取得博士研究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取得硕士研究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得超过50周岁,取得本科学历人员年龄不得超过45周岁。同时,本人须在姑苏区内拥有合法稳定住所,或符合直系亲属投靠条件,且被投靠人户籍所在地为姑苏区,或拟落户在姑苏区人才集体户。
有来苏就业意愿并符合条件的个人申报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以登录姑苏区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http://gccrc.gusu.gov.cn/在线申请,办理落户。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周晓青 通讯员 李娜
编辑 : 许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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