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发布文章,仅支持15分钟预览

急着赶回家车辆右转未让左转,发生事故后司机被判担全责

{{sourceReset(detailData.source)}}

{{dynamicData.sub_info.subject_name}} 紫牛新闻

{{item.reporter_name}}

{{item.tag}}

+ 关注

扬子晚报网11月25日讯(通讯员 戎芬 记者 梅建明)驾驶人都知道,车辆行驶状态可以分为直行、左转弯、右转弯。其中,左转让直行,右转让左转,右转让直行……如不提前减速、互相礼让,则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图为两车相撞的现场

近日,南京江宁的武某驾驶小型客车,沿端拱路由西向东行驶,行至明道路路口右转弯时,与左转的陆某骑行的电动车相撞,造成陆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交通事故。

江宁淳化交警中队民警接警后,立即赶往现场处置。经询问,武某驾车下班,急着赶回家吃饭,他原本以为对方会让一下自己,谁料一个“不小心”,就撞到了一起。

最终,民警认定当事人武某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七项,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七)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之规定,负该起事故全部责任。

交警提醒: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上路要遵循交通规则的同时,也要根据情况临时变通,无论是转弯,还是直行,都要认真观察、谨慎驾驶。


校对 陶善工

编辑 : 潘政

{{dynamicData.sub_info ? dynamicData.sub_info.subject_name : dynamicData.event_info.title_short}} {{dynamicData.sub_info ? dynamicData.sub_info.subject_desc : dynamicData.event_info.brief}}
{{dynamicData.sub_info ? '+ 关注' : '+ 追踪'}}
文章未发布,请后台刷新重置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