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交警中队警力立即赶赴现场处置,到达后,只见一辆白色轿车停在路口处,左侧车头被撞凹陷,旁边一辆电动自行车倒地。交警通过询问了解到,事故发生前,轿车驾驶员卢某沿着村路行驶,当驶至事发路口时准备左转进入新荷路,此时,范某骑着电动自行车沿新荷路由西向东直行至此,事故就这样一触即发。好在双方车速都不是很快,骑车人范某受轻微伤。
最终,中队交警作出认定,卢某转弯未让直行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因此,江宁交警中队提醒,农村道路等级低,路况更为复杂,临近村口应当减速慢行,提前按喇叭提示,做好随时制动准备,避免发生意外。
校对 王菲
编辑 : 潘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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