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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驾驶员闯红灯“追尾”,自己受伤还得担责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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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2月26日讯(通讯员 江公宣 记者 梅建明)近日,南京江宁湖熟交警中队接到报警。报警人称,在该中队辖区宝塔南路与湖龙路路口,一辆轿车跟一辆电动车发生了碰撞。

图为事发的现场

接到该警情后,江宁湖熟交警中队立即安排警力前往现场处置。在现场,民警看到两车有不同程度的受损,电动车主有轻微的摔伤。随后,双方当事人向民警讲述了事发的经过。

据轿车驾驶人表示,事发时,自己沿宝塔南路北向南行驶,到达湖龙路路口后需要左转。他看到当时左转是绿灯,自己便向左打方向。没想到,此时,其左侧突然驶出一辆电动车,一下撞到了自己车子的左后部。

对此,电动车驾驶人表示,自己是直行通过路口,感觉路上没车,也就没注意看信号灯,结果刚进入路口,前面就突然拐过来一辆轿车,自己避让不及,一下撞了上去。

经交警认定,电动车驾驶人闯了红灯,虽然他轻微受伤,但仍然要承担主责。

交警提醒,无论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还是步行,在经过有信号灯的路口时,一定要根据信号灯的指示通行,不要闯红灯。

校对 徐珩

编辑 : 严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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