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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口抢行酿成事故,未注意“停车让行”标志担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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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2月29日讯(通讯员 江公宣 记者 梅建明)近日,南京江宁湖熟交警中队接到报警,称在辖区湖龙路上,有一辆电动三轮车跟一辆两轮电动自行车发生了碰撞。接警后,该中队立即安排警力前往现场处置,双方当事人向民警讲述了事发的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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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两车相撞的现场
据电动三轮车驾驶人郝某表示,事发时,自己是从村内道路驶入湖龙路左转,自己的车子已经进入车道了,左侧突然驶来一辆电动车,撞上了自己。
对此,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吴某表示,事发时自己是沿湖龙路直行通过。就在吴某快要接近路口时,左侧突然驶出一辆电动三轮车,吴某想要向左避让,但因距离太近,无法避开,导致两车相撞。
交警在勘察现场后发现,该路口支路驶入湖龙路的位置处,设置有停车让行标志。随后,民警现场对电动三轮车驾驶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告知其未避让有优先通行权的车辆,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交警提醒:行经路口时要注意观察路口的指示标志,遇到设置有停车让行的路口,一定要先将车辆停在停止线内,观察汇入道路车辆通行情况,确保安全后才能进入路口。
校对 徐珩
编辑 : 潘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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