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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牌不挂,套牌上路,男子被罚3000记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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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4月19日讯(通讯员 张加红 记者 朱鼎兆)每辆车都有独一无二的车牌和标识,可偏偏有些驾驶人编造各种理由在号牌上做手脚,结果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4月18日,淮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三大队就查获一起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

18日6时30分许,淮安高速交警三大队民警在长深高速洪泽湖服务区核查交通违法时,一名男子见交警正在逐车进行检查,神色慌张快速上车,欲加速驶离。男子异常行为引起了民警的警觉,于是将该车拦停进行检查。

面对民警的询问,该车驾驶人翁某始终低着头、吞吞吐吐称车辆行驶证忘记带了,并以着急办事为由请求交警放行。民警通过比对车辆信息,发现该车悬挂的号牌与实际车辆不相符合,于是将涉嫌套牌的车辆和驾驶人带回大队接受进一步调查。

通过上网查询,民警发现该车悬挂的号牌实为一辆宝马车号牌,并非该车号牌。在铁证面前,翁某承认了自己使用其他车辆号牌的违法事实。民警在检查该车后备厢内物品时,发现了一副车牌。经核实,这副车牌就是这辆车的。

民警对翁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依法对其使用其他车辆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30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同时,由于翁某的驾驶证记满12分,民警依法扣留了翁某的驾驶证。

校对 徐珩

编辑 : 孙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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