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发布文章,仅支持15分钟预览

已付利息超过法定限额应如何处理?法院判抵扣本金

{{sourceReset(detailData.source)}}

{{dynamicData.sub_info.subject_name}} 紫牛新闻

{{item.reporter_name}}

{{item.tag}}

+ 关注

在民间借贷中,借款人已支付的利息如果超过法定最高限额应如何处理?近日,邳州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这样的案件。

2022年9月,张某向马某借款20万元并出具借据,约定借期三个月,借款年利率24%。当日,马某通过银行转账交付借款20万元,张某向马某预付利息1.2万元。2022年12月,张某偿还1.2万元利息,因余款到期未偿还,马某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张某偿还借款本金20万元及利息。

法院审理认为,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张某向马某借款应依法清偿。马某交付借款20万元当日,收取预付利息1.2万元违反法律规定,实际出借本金数额应认定为18.8万元。

民间借贷双方可以自行约定利息,但当事人自行约定利息不能超出法律规定的利率范围。否则,约定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应属无效。马某和张某约定借款年利率24%,超出法律规定最高利息标准。本案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年利率14.6%,法院仅在合法标准利率范围内予以支持,超出部分不予支持。因此,以18.8元为本金,自借款之日起按年利率14.6%计算,至2022年12月产生的合法利息为6938元。张某偿还的利息中,超出合法利息范围的5062元应冲抵借款本金,故其未归还借款本金应为182938元。

据悉,邳州法院作出判决,被告张某偿还原告马某借款本金182938元及逾期利息,驳回马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法官表示,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应当按照不超过法律规定最高标准计算认定利息。对于借款人已归还利息超出期间法定利息的部分是本金还是利息,借款合同有约定从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则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将超付利息用以抵扣借款本金,抵扣本金后仍然超过的部分借款人有权要求返还。

通讯员 沈高轩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万承源

校对 盛媛媛

编辑 : 朱亚萍

{{dynamicData.sub_info ? dynamicData.sub_info.subject_name : dynamicData.event_info.title_short}} {{dynamicData.sub_info ? dynamicData.sub_info.subject_desc : dynamicData.event_info.brief}}
{{dynamicData.sub_info ? '+ 关注' : '+ 追踪'}}
文章未发布,请后台刷新重置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