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发布文章,仅支持15分钟预览
自导自演冒充公检法“解冻账户”,诈骗140万元获刑10年9个月
{{sourceReset(detailData.source)}}{{dynamicData.sub_info.subject_name}} 紫牛新闻
{{wholeTimeFilter(detailData.happen_time)}} {{numFilter(detailData.review_count)}}次阅读
{{numFilter(detailData.review_count)}}次阅读
账户被冻结60多万元取不出来,在派出所“有关系”需要送礼才能解冻账户?近日,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冒充公检法工作人员实施诈骗的案件。该案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1万元。
李伟驾驶租来的车辆发生车祸,向亲戚李斌借了10万元。之后,他又编造各种理由,向对方陆续借款40多万元。
在没有归还能力的情况下,李伟通过合成账户余额截图虚构经济实力,声称自己的账户被冻结。他又利用微信编造“派出所副所长张某”身份,自行编造虚构微信聊天记录,谎称可以找张某帮忙解冻账户。在骗取李斌的信任后,李伟在微信上以解冻账户需要请人吃饭、给领导送礼、缴纳税款等理由继续索要钱款,累计骗得140万元。
见李伟迟迟不还钱,李斌多次索要无果,这才发觉自己可能被骗了,于是向警方报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1万元。
法官介绍,这是一起“请托类”诈骗,犯罪分子以编造身份背景、人脉关系等方式虚构特殊办事能力,以“办事费”“请托花销”等名义骗取他人财物。法官提醒,对于涉及钱财,尤其是遇到以请托公检法等单位领导办事名义索要钱财的情况,务必提高警惕。同时应增强法治意识,时刻以法律规定约束自身行为,不可做逾越法律底线的事,以免遭遇诈骗侵害,避免财产损失。
通讯员 程龙 李晓洁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万承源
校对 李海慧
编辑 : 胡妍璐
更多内容请打开紫牛新闻, 或点击链接
{{dynamicData.sub_info ? dynamicData.sub_info.subject_name : dynamicData.event_info.title_short}} {{dynamicData.sub_info ? dynamicData.sub_info.subject_desc : dynamicData.event_info.brief}}
{{dynamicData.sub_info ? '+ 关注' : '+ 追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