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牛热点︱高速上撞护栏后,全车人坐在车内避雨不撤离,再度被撞!有一种危险叫“二次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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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4月7日讯(记者 郭一鹏) 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或是车辆抛锚,一旦后续处置不当,后车又疏于观察,极易引发“二次事故”。这不,广东交警4月6日发布了一起案例,高速上撞到护栏后,全车人在车内避雨不撤离,结果二次被撞。
据介绍,王某驾驶绿色小车途经G15沈海高速往广州方向K3260路段时,因雨天路滑,加上操作不当,车辆失控撞上中心护栏后横停在第一车道上。事故发生后,由于当时下着雨,王某及车上人员均选择待在车上避雨,既未下车摆放三角警示牌,也没有及时撤离现场,全然不顾身旁呼啸而过的车辆。后方一辆黑色小车来不及避让导致发生二次追尾事故,绿色小车车头被撞,零件散落一地,两车不同程度受损。所幸车上人员都系了安全带,无人受伤。二次事故发生后,司机及车上人员仍未及时撤离现场,依然站在快车道上,从后备箱拿出伞后才撤离到隔离带上。高速执勤民警到达现场后,迅速将车上人员撤离到安全地带并联系拖车协助车主撤离高速公路,同时对绿色小车的驾乘人员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
无独有偶,3月15日18时许广高速湘潭段,两车发生轻微剐蹭事故后,驾驶人雷某、蒲某没有及时将人员和车辆转移至安全地区,也没有设置任何警示标志就原地查看起车辆情况,还自顾自地协商起了事故处理方案。就在两人理论期间,后方一辆小车径直冲了过来,站在中央护栏边的雷某尽力躲避后仍被撞到了腿部造成轻微擦伤。民警对当事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和安全教育。对他们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罚并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采访了解到,这样的二次事故时有发生。驾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轻微交通事故或车辆故障,应立即“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绝不能停在现场就损失情况争论“扯皮”,无关人员更不要在路过时逗留围观,以免引发二次事故造成更严重后果。
车靠边:若车辆可以移动,应当迅速将车辆移至最右侧应急车道内,停车后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后方来车方向150米外放置三角警示牌。如果在夜间或恶劣天气,车辆还必须同时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并将警示牌摆放至200米外,扩大示警距离。
人撤离:设置好警示牌后,应立即将车上人员撤离到高速护栏外等安全地带,远离事故现场。
即报警:做好以上两点后,所有人依旧保持面朝来车方向,立即拨打110报警,告知交警部门事发的具体位置、受伤情况、车损情况、行车方向。
校对 盛媛媛
编辑 : 潘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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