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岁男子出轨90后育有一双儿女,5年转账近4800万,被妻子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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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杜女士一纸诉状将结婚近40年的丈夫告上法庭,原因是发现69岁丈夫婚内出轨90后女子,长期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育有一子一女。甚至在短短五年间,向年轻第三者累计转账近4800万元。杜女士请求法院认定巨额赠与行为无效、全额追回款项并追索资金占用利息,该案于5月25日在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本案庭审从下午2点半开到6点半,整整4小时,全程对抗激烈,最终法庭择日宣判。庭审现场,原告和代理律师全程到庭,而男方、第三者两名被告,全程没露面,只派了律师出庭。
原配起诉请求追回近4800万,实际金额可能更多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李女士和丈夫于1986年登记结婚,两人育有一女,双方婚姻关系存续至今,已近四十个年头。然而2020年左右,李女士发现丈夫出轨了一名90后女孩,还育有一对双胞胎子女,目前已经6岁了。
杜女士告诉记者,跟丈夫结婚40年,一起奋斗打拼事业30年,从做工程起步。“白手起家,我们的感情不是建立在金钱的基础上。两个人相处从来不计较钱。”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家里的钱被转走了。“我以为是工程上的钱没有回头,工程款没有拿到,我没有在意,我们相互之间是信任的。在第三者没出现之前,我们没有谈过钱。”后来查账才发现自己的婚姻出了问题。
记者了解到,原告起诉请求追回的4790.451万元,其中,律师调证的金额有43904510元,还有4000000元,是原告单独掌握,而律师未调到卷的部分。杜女士表示,“我最开始发现的是1300多万元的转账记录,后来通过律师申请调查令,法院调取流水后,发现实际金额高达4790.451万元。其中4390.451万元的流水已经由法院调取的流水证据固定,剩下的400万,是原告通过公司的流水发现的转给第三者的钱款。目前还有部分银行流水法院还未允许原告阅卷,不排除后续还会发现更多被告转给第三者的款项,实际金额可能比现在4790万更加多。
杜女士称,大额资金持续外流后,夫妻共同经营的公司已停止运营、人员解散。她同时表示,丈夫与第三者长期在上海汤臣一品居住,日常开销较高。2021年下半年,杜女士的丈夫曾提出离婚。杜女士表示,其希望通过司法途径处理财产分割问题,双方沟通存在分歧,后续多次协商未能达成一致。
被告不认可赠与事实,认为调取流水侵犯隐私
本次庭审采用独任审理、不公开开庭,原告当场提出异议,要求公开审理。同时原告申请调取二被告微信、支付宝转账记录,被法院驳回;后续原告申请法官回避,也被驳回。原告当庭提交11组完整证据,坐实夫妻共同财产和男方公司账户高度混同;两人的婚生女儿也出庭作证,法庭依法准许。
原告拿出男方在公安机关的笔录,男方亲口承认,给第三者通过公司转了巨额钱款。但两名被告律师当庭不认可赠与事实,认为调取流水侵犯隐私。女方收到的涉事公司的转账钱款与本案没有关系,不是本案审理范围。本案两被告均没有向法庭出示任何证据。
杜女士的丈夫对媒体表示,自己从结婚至今身上没有一张银行卡,只有一张信用卡,平时用钱都是李女士负责还款,家里的存款也都由李女士保管。他表示,自己从未给90后第三方转过账,至于公司与对方发生的钱款往来自己并不知情,也跟自己没有任何关系。他还表示,虽然自己婚内出轨生了双胞胎,但并未与90后女子一起生活,也从没想过离婚。
原告代理律师:隐私不能掩盖非法转移财产
杜女士代理律师、北京安剑律师事务所周兆成表示,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基于不正当男女关系,擅自将大额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婚外第三者,既违背婚姻忠诚义务,也违反民法典相关规定及社会公序良俗,此类赠与行为依法通常应认定为无效,第三者理应全额返还所获财物。
财产混同就不能割裂界定,隐私不能掩盖非法转移财产,公安自认笔录完全具备法律效力。合法隐私受法律保护,但隐私不能成为藏匿非法所得的保护伞。婚内私自转移千万共同财产,维系婚外关系,既违法又违背公序良俗,被告零证据辩驳,终究逃不过法律追责,静待最终判决。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楠
编辑 : 严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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