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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正确使用高速应急车道,这两个扬州案例告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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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ynamicData.sub_info.subject_name}} 紫牛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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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3日上午10时40分左右,扬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一大队民警在巡逻至沪陕高速下行线378公里处时,发现一辆苏K牌照小轿车停在中间第一车道,驾驶员正在更换左后侧轮胎,其旁边正常行驶的车辆纷纷避让,非常危险。

车辆停错了地方

民警立即在后方应急车道内停车,拉响警报,提醒过往车辆注意减速避让,并立刻设置警戒区域。经询问,驾驶员王某驾车至此处时,发现左后轮胎爆胎,为图方便,就把车子停在中间第一车道,放了警示标志牌后就开始更换轮胎。由于轮胎已经被拆下来,此时车辆已经无法靠边,民警只能指挥后方车辆进行避让,同时协助王某尽快将轮胎换好。在现场撤除后,民警对王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占用行车道修车的行为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同时指出其完全可以将车辆移至应急车道内再行换胎,直接将车辆停在中间第一车道更换轮胎的行为是对自己和他人的严重不负责任,极易引发追尾交通事故乃至造成车毁人亡的严重后果,听完民警的教育,驾驶员这才意识到自己的行为的严重性,对民警及时发现并做好现场警戒的行为表示十分感谢。

下午4时许,民警巡逻至沪陕高速下行线346km处时,发现一辆苏M牌照白色小轿车打着双闪停在了应急车道内,车后未放置任何警示标志,民警遂上前了解情况。靠近车辆后,民警惊讶地发现,车上前排一男一女竟然都放倒了座椅并躺着呼呼大睡,民警立刻把睡得正香的二人叫醒。经了解,二人系夫妻,驾驶员刁某开车从上海出发前往南京,开了两个多小时后感觉打瞌睡了,便将车子停在应急车道内睡起觉来。民警在排除了刁某酒后驾驶的嫌疑后,对其进行了严厉批评,并依法对刁某非紧急情况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停车的违法行为处以两百元罚款并记六分的处罚。经过民警的教育和处罚,刁某瞌睡虫也被吓走了,对自己的不负责任的行为也表示很后怕。

警方提示: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只能在车辆发生故障、驾驶员突发疾病等紧急情况下占用,车辆停在应急车道后,应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在后方150米设置警示标志,车上人员立即转移至护栏外,并第一时间报警求助。车辆遇故障难以移动的,应当在做好警示措施后报警求助,人员不得在行车道内检修车辆。

编辑 : 郭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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