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上午10点,新区总队执法人员巡查至葛塘街道园西路时,发现有施工人员正占用盲道挖掘施工,道路一侧已被挖出一个大坑,现场钻眼机等设备正在作业,工具、硬质塑料管和挖掘出的泥土堆放在人行道上,给路人通行带来了极大的不便,并存在着安全隐患。执法队员立即上前叫停施工,并要求施工人员出具相关许可证明。
经调查,挖掘道路的是南京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现场负责人表示因为工程量比较小,周期短,便抱着侥幸的心理未办理相关许可手续。执法队员一方面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教育,说明在盲道上施工将极大影响市民出行,并会对盲人造成极大的不便甚至会引发安全事故;另一方面向其进行法律宣传,告知当事人擅自挖掘城市道路的行为违反了《南京市城市治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即便是施工量较小,并没有对道路进行大面积的挖掘,也必须按规定依流程办理相关挖掘手续。得知事情的影响后,负责人也认识到了错误并表示愿意接受处罚和赔偿损坏的市政设施。
随后执法人员联系了市政管养单位的工作人员对现场进行勘查,道路挖掘面积约9平方米。执法队员现场向负责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当日15时,该施工队已将人行道恢复原状。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处理当中。
校对 苏云
编辑 : 陶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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