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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朋友”,“借钱”别那么“随意”,“网贷”更是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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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时间,无锡市锡山法院法官在审理案件时发现民间借贷诉讼中频现“低龄借款”现象,多起案件当事人借款时年龄都在20周岁左右,有的甚至尚未成年。照理说,只要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哪怕年纪较轻,借款人也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但引起法官注意的是,这些案件中的“小朋友们”却将借钱视为儿戏,态度极为轻率。

庭审宣判现场

2017年10月,17岁周某(女)和19岁王某(男)建立了恋爱关系,没过多久,王某就因为没有钱还网贷开始问周某借钱,并答应一定归还。周某当时没有工作收入,包括网贷在内,她从各种途径借了钱转给王某,共借给对方23060元。直到2019年两人分手,王某都没有归还过。债主找上周某,周某的妈妈替其归还了借款。而分手后,周某甚至联系不上王某,直到登陆了王某的支付宝,这才找到了对方。之后,让其写下了借条,并来到法院起诉。

相关借款转账记录

锡山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周某提供的支付宝转账记录、微信聊天记录、借条等证据,能够证明王某结欠周某借款23060元,周某主张的违约金也符合法律规定及双方约定。最终,法院判决王某向周某返还借款23060元并支付违约金。

相关借款转账记录

案件承办法官提醒,当下,年轻人消费观不成熟,存在过度消费的情况,同时网贷平台信用贷款门槛低,审核宽松。别小看这几千上万的借款,一旦形成判决,文书上网、判决执行会对当事人未来的工作、生活产生不小的影响。法院在审理时,会注重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引导双方尽量协商处理。但也希望家庭、学校加强对刚成年孩子们的关注,引导他们形成正确的消费观,避免盲目负债。

相关的借条

“最重要的,是希望低龄借款双方能认识到,小的借款可能会变成大的窟窿,借款体现了一个人的信用程度和责任担当,出借人和借款人都应当提高辨别意识、增长生活智慧。”

通讯员 骆文文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建波

校对 苏云

编辑 : 郭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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