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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石方公司私藏储油罐泄露 南京建邺区办理一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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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11月13日讯(通讯员 何莹华 赵月 记者 刘浏)为深入开展全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落实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近期,南京市建邺生态环境局首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成功办理。

2021年3月26日,接群众举报,南京市建邺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前往江心洲街道红星街与志贤街交界处拆迁遗留地块执法检查,发现南京腾屹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私自设置约10立方的储油罐,存储柴油用于渣土运输车辆加油使用,因柴油滴漏造成大约5平方米的地面土壤污染。建邺生态环境局第一时间将检查情况向市局汇报,按要求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且鉴于此事件存在安全隐患,同时于3月31日将线索移送建邺区应急管理局。

事后,南京市建邺生态环境局陈立新副局长带领法规宣传科和执法局相关负责人,在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专家的帮扶下,联合区检察院多次进行现场勘察,研究生态赔偿方案。

南京市建邺生态环境局与当事人就生态赔偿案进行磋商并签订赔偿协议,由南京卓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帮助当事人对污染土壤进行修复。因企业运营困难,当事人对土壤修复工作拒绝配合,建邺生态环境局负责该案件的工作人员多次现场指导,直到土壤修复工作顺利完成。8月27日经江苏华睿巨辉环境有限公司对土壤进行检测,原污染地块现已符合“土壤环境标准”。此次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的成功受理,实现了建邺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零突破”。下一步,建邺生态环境局将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提高案件办理能力,依法依规推进生态环境损害修复和赔偿工作。

校对 徐珩

编辑 : 张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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