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淮法院
法院认为,周某在法定期限内提起合同撤销之诉应予支持,并作出了相应判决。
法官:重大误解的撤销权行使须在90日内
“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对于本案判决,秦淮法院法官张阳阳表示,当事人签订调解协议书时,治疗尚未结束,对伤情的判断不准确,从而使得当时确定的赔偿金额与实际花费相差特别大,此时若强制要求履行调解协议书,对于受损害方明显不公平,故受损害方可以行使撤销权。
张阳阳同时特别强调,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重大误解当事人行使撤销权必须在90日内,并且只限于重大误解一方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出申请。
【法官提醒】
进行人民调解时,应注意这些问题……
人民调解是诉讼外的一种调解方式,具有高效性、便捷性等特点。这种方式既可以快速解决当事人的矛盾,节省当事人的时间成本,也可以减少矛盾进入司法渠道,从而节约司法成本。那么,在进行人民调解时,当事人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呢?
张阳阳介绍,首先,签订《人民调解协议书》时,应审慎考虑,思虑周全。确实存在重大误解等情形,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
其次,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内容,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经法院裁定协议有效的,具有强制执行力。
此外,权利的行使需要及时,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诉讼时效过了不再享有胜诉权,除斥期间过了实体权利也归于消灭。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万承源 通讯员 宁法宣
校对 苏云
编辑 : 朱亚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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