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文彪 摄)
丹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人事任免议案,提请任命贺达同志为丹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吴飞同志为丹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委会委员、检察员,免去了相关人员职务,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宣誓仪式。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丹阳市检察院关于加强民营企业经济犯罪风险防控工作的报告;投票表决有关镇江市人大代表辞职及补选事项。
丹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事任免名单
(2022年3月30日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一、决定任命:
王强同志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挂职);
李培博同志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挂职);
赵犇同志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挂职);
丁灏同志为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冷文华同志为市经济发展局局长;
丁叶俊同志为市教育局局长;
王小南同志为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孙桂林同志为市公安局局长;
杨鸣强同志为市民政局局长;
段建强同志为市司法局局长;
朱学军同志为市财政局局长;
颜卫军同志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贡涛同志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汤军同志为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潘云兴同志为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陈洲同同志为市水利局局长;
荆健康同志为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汪涛同志为市商务局局长;
瞿煜国同志为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王挺同志为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谢海龙同志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戎浩强同志为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丁耀斌同志为市审计局局长;
郭昱同志为市行政审批局局长;
张西雅同志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裴金华同志为市统计局局长;
薛东升同志为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王君海同志为市信访局局长;
陈尧平同志为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
二、决定免去:
汤建俊同志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三、任命:
贺达同志为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吴飞同志为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委会委员、检察员。
四、免去:
郑志坚同志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吴飞同志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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