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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道超车被后车追尾,这种情况下发生事故仍然要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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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6月27日讯(通讯员 张爱国 记者 梅建明)6月26日下午4点多,在南京江宁金箔路上,发生了一起车辆追尾事故。一般来说,追尾事故都由后方车辆担负全部责任。然而,此起事故中,被追尾者却被民警判定承担次要责任。这究竟是什么原因呢?

据介绍,接到报警后,江宁东山交警中队立即派警前往现场,发现在事故现场,双方当事人正在争辩事故责任在谁。后方车辆驾驶人汤某称:“你不变道过来,我怎么可能撞到你。”“你看到我车过来了怎么还不减速呢,反应太慢了,追尾事故责任都在后面的车。”前车司机刘某嫌前方车辆行驶太慢着急超车,于是直接变道超车,而后方的汤某来不及反应,虽踩下了刹车,但因车辆惯性还是撞上了刘某驾驶的车辆车尾。

根据事故现场及汤某行车记录仪的视频,民警判定事故由追尾者汤某担负主要责任,被追尾的刘某担负次要责任。民警告知双方当事人:“追尾交通事故一般由后车担负全部责任,但此次事故因刘某变道超车引起,汤某在刘某变道行驶后没有控制好车距导致追尾,所以追尾的汤某担负主要责任,变道超车的刘某担负次要责任。”

交警提醒:变道超车现象非常常见,尤其是道路有些拥堵时很多驾驶人会急不可耐地变道超车,而道路会因此变得更加混乱无序,且变道超车在把握不准时极易引发交通事故,更有甚者导致连环追尾。请驾驶员朋友不要随意变道超车,以免发生不可预测的交通事故。


校对 王菲

编辑 : 朱亚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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