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读
出版必须“持证”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律师丁金坤告诉记者,目前国内只有拥有合规出版执照的机构才能出版图书,“出版是一个规定很严格的行业,没有例外”。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赵良善说,仅有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是不能进行图书出版,还需要办理出版物许可证。他向记者介绍了合规的图书出版流程:根据《图书出版管理规定》之规定,拟从事出版业务的单位成立的合规流程是:第1步,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申请《图书出版许可证》;第2步,由新闻出版总署自收到设立图书出版单位申请之日起9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第3步,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后60日内,出版单位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领取图书出版单位登记表,经主管单位审核签章后,报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第4步,新闻出版总署对出版单位登记表审核后,在10日内通过中国标准书号中心分配其出版者号并通知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第5步,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对出版单位登记表审核后在10日内向出版单位发放《图书出版许可证》;第6步,出版单位持《图书出版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依法领取营业执照。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见习记者 孙庆云 实习生 谭丁元
校对 盛媛媛
编辑 : 孙庆云
更多内容请打开紫牛新闻, 或点击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