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理发店的老板娘刘某就约了想要收养孩子的那对夫妻卜某、郝某及小徐,一起到她理发店谈收养孩子的事情。双方约定由卜某、郝某夫妻二人向小徐支付4万元作为获得小徐所生婴儿的费用,前期先行支付1万元作为定金,剩余的3万元待小徐分娩后另行支付。2018年4月,小徐因身体不适,向卜某、郝某夫妻索要3000元作为医药费。2018年7月9 日,小徐顺利生下一个男孩,由卜某、郝某支付3562元的分娩费用,同日及次日,又支付给小徐共计人民币3万元后,将小徐分娩下的男婴抱走抚养。
案发后,小徐、刘某因拐卖儿童罪,卜某、郝某夫妻二人因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事后,本案的四人后悔莫及。尤其是刘某,本出于好心帮忙,但因为不懂法律,触碰了法律的底线,而卜某、郝某夫妻结婚多年,因自身身体原因不能生育,又不符合本地收养的条件,故想到了抱养。虽然值得同情,但是做任何事情都需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不能超越法律的底线。
本案中小徐、刘某为何构成拐卖儿童罪?卜某、郝某为何构成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款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儿童的行为之一的。小徐、刘某主观上共同以出卖为目,客观上也实行了向他人贩卖儿童的行为,如签订了买卖儿童的协议约定分娩后再给3万元,接收了卜某、郝某的定金,怀孕过程中多次向卜某、郝某索要财物、分娩时为方便收买,故意以郝某身份证办理住院登记、分娩后马上向卜某、郝某索要尾款,符合拐卖儿童罪的成立要件。本案中的卜某、郝某为一己私欲,明知是被拐卖的儿童仍进行收买,已经符合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的构成要件。小徐、刘某、卜某及郝某等人的行为触犯了刑法,被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最终法院判决小徐、刘某犯拐卖儿童罪,卜某、郝某犯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
编辑 : 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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