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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节,禁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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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9月10日讯(通讯员 钱雪 记者 高峰)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让广大市民在绿色文明中欢度中秋节,9月9日上午,沭阳县公安局联合城管局、应急管理局开展联合宣传、执法活动。

对烟花爆竹销售点进行检查、宣传

开展烟花爆竹禁燃宣传进校园活动,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意义,发放《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致全县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强化源头管控,重点对烟花爆竹销售点进行检查、宣传,努力营造“人人知晓禁放、人人参与禁放”的浓厚氛围;在酒店、居民小区、人流密集区域发放宣传资料,向群众宣传在禁燃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提醒群众注意安全防范。

沭阳警方提醒广大市民,中秋节期间,公安机关将加大查处力度,希望广大市民遵规守纪,不要存在侥幸心理。对于在禁止燃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安机关将责令停止燃放,并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校对 盛媛媛

编辑 : 郭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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