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赞!无锡这家区法院审理的四案例,被写入省法院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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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爬虫”侵入直播平台盗取用户信息,可视门铃侵害邻居隐私,无视黄灯警示强行冲门受伤……面对这些事关群众生产生活、个人权益的案件,法院以公正司法予以保障,理清责任,让当事方心服口服……记者获悉,在2023年江苏“两会”期间,无锡市梁溪区法院审理的4起典型案件,被写入江苏省高院的工作报告,引发广泛关注。
一、维护群众生产生活安全

报告原文
审理全国首例“暗网”传播淫秽物品案、网络“爬虫”侵入直播平台盗取用户信息案,守护晴朗网络环境和个人信息安全。
梁溪法院
审理网络“爬虫”侵入直播平台盗取用户信息案:被告人丁某在经营马鞍山某信息咨询公司期间,从他人处购买能够避开或突破短视频平台安全保护措施、入侵服务器并非法获取短视频平台用户数据的“爬虫”软件代理权,后将软件改名对外销售。梁溪法院以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判处丁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三万元,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互联网相关经营活动。该案明确了网络“爬虫”技术运用的法律边界,有利于净化网络空间、维护信息数据安全。
二、强化民生司法保障

报告原文
适用民法典审理“胚胎移植被拒”、“医美整容失败索赔”案,妥善化解医患矛盾;审理“微信朋友圈骂人”“可视门铃侵权邻居隐私”案,加强人格权保护。
梁溪法院
审理胚胎移植被拒案:李某、陈某夫妇因患不育症至某医院诊治,进行取卵术、取精术,成功培育胚胎,后因陈某身体原因延迟植入,2个胚胎和2个囊胚冷冻保存于医院。2019年7月,李某意外身故,陈某要求医院移植胚胎被拒,遂诉至法院。梁溪法院经审理,综合衡量计划生育政策、家属意愿、社会公益以及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等因素,判决医院继续履行医疗服务合同,为陈某实施胚胎移植手术。
审理可视门铃侵权邻居隐私案:姚某在其家入户门口安装具有红外夜视、人脸身份识别、自动拍摄短视频推送客户端等功能的可视门铃,监控及摄录范围可覆盖邻居潘某住宅的门口位置,潘某进出房屋等信息均可被可视门铃记录。潘某认为安装可视门铃的行为侵犯了其隐私,要求姚某拆除被拒,遂诉至法院。梁溪法院经审理认为,公民在住宅内的活动是否被非法知悉或侵扰直接影响私人生活安宁,公民在住宅内的活动不受窥视是隐私权保护的应有之义,姚某安装可视门铃构成对潘某隐私权的侵犯,遂判决姚某拆除可视门铃,并删除与潘某有关的所有影像资料。姚某上诉后,无锡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三、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报告原文
审理“乘客无视黄灯警告抢上地铁案”,杜绝“谁受伤谁有理”的“和稀泥”做法。
梁溪法院
审理乘客无视黄灯警告抢上地铁案:2021年6月12日,吴某珍随身携带小拖车乘坐地铁,其上车时地铁车门即将关闭,地铁车厢内部黄灯闪烁并伴有提示音,吴某珍仍强行进入,但小拖车仍有部分在车门外,导致地铁车门两次在即将合拢时迅速弹开,因小拖车被车门所夹,吴某珍在拖拽时受伤骨折,遂诉至法院要求地铁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梁溪法院经审理认为,吴某珍在车门即将关闭时强行进入造成事故发生,自身存在过错,地铁公司已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无需承担责任。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建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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