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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开旅馆因消防问题被关停,经营者起诉房东要赔偿获法院“部分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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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客租了几层楼做旅馆,但因为楼道做隔断违反消防规定被拆除。面临不少损失,决定起诉房东要求赔偿。最终,法院判决房东承担部分责任,并提醒租房不是“一租了事”,适当的“监督”必不可少,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因消防问题旅馆没开成

房西起诉要房东赔偿

无锡的黄某,将自家一处房屋第一层出租给任某,后又与刘某签订《商铺租赁合同》,将该房屋的第二、三、四层出租给刘某,刘某承租后则用于开办住宿。承租期间,一楼租户任某出于保护隐私的考虑,在一层通向二层的两个楼梯处分别建造了隔断。

2022年5月,公安机关向刘某、黄某送达了《告知书》,主载明:经安全检查发现存在消防、住建、疫情防控等严重安全隐患,为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及疫情扩散风险,实施清退租户、停水停电、拆除违规隔断和搭建等应急安全保护“熔断”措施。

经调查,“熔断”的原因为:无消防许可证、房屋隔断有安全隐患、入住人员未向社区报备。其中,房屋隔断有安全隐患,是指两处隔断改变了房屋结构且木质材料不符合消防要求。

刘某认为,由于黄某未履行相关义务,致使公安机关出具《告知书》要求清退租户、拆除违建等,致其无法经营,产生损失。刘某遂于2022年7月向无锡市滨湖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黄某赔偿损失40余万元。

但黄某认为,自己履行了租赁合同的义务,相应损失应由刘某某自行承担。

《民法典》有规定

出租房屋要做好管理、监督

法院审理认为,“熔断”系因无消防许可证、入住人员未向社区报备、房屋隔断存在安全隐患等多重因素所致。

其中,房东黄某的责任主要在于:虽然将案涉房屋的一至四层予以出租,但并不免除其作为业主的消防管理职责。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两处隔断虽系一楼租户建造,但黄某作为出租人应当定期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督促整改。

而黄某显然未尽到上述管理、检查和督促的义务,对于商铺被“熔断”存在一定的过错。综合上述因素,法院结合双方过错程度,酌定刘某自行承担80%的责任,黄某承担20%的责任。判决后,黄某主动履行了判决书载明的义务,双方服判息诉。

案件承办法官表示,我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条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该规定比较概括,需要针对不同案件中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该案中,作为租赁标的物的房屋因为消防、住建、疫情防控等方面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被“熔断”。其中部分原因系房屋一层的两处隔断存在安全隐患。虽然该两处隔断并非刘某建造,也不在刘某承租场所,但一层仍系黄某出租,隔断的建造客观上对“熔断”起到了作用。

黄某作为出租人,未尽到定期检查、管理和督促整改等义务,应认定其违反了我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条规定的出租人提供适租租赁物的义务,对于商铺被“熔断”存在一定的过错,因此对刘某的损失应承担与其过错相适应的赔偿责任。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建波


校对 王菲

编辑 : 郭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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