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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工工资变成“质保金”?执法部门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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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3月2日讯(通讯员 钱磊 记者 张可)近日,南京江北新区盘城街道综合执法大队接到市民投诉,诉求人表示他们一共2个人之前在盘城街道某工地干活,现在活干完了,老板却拖欠1万元工资迟迟不肯支付。接到投诉后,执法队员立即进行调查处理。

执法部门现场协调

原来这2名工人是工地上的铝模工,从2021年7月到2022年2月一直在该工地做工,期间工资每月都是正常足额发放,但是老板每次在工资发放之后都会抽走部分工资作为“质保金”,表示在工程结束并验收合格之后会一次性返还。但现在工程早已验收合格,老板却迟迟不愿意返还工资。其间二人也多次找其沟通,但老板总是找理由一拖再拖。

了解情况后,执法队员立即联系到涉事公司负责人,负责人承认公司确实抽走了工人一部分工资作为质保金,当时准备在验收合格之后返还,但因为后来又中标了好几个项目,资金一时周转不过来,想着等资金充裕了再还给他们。在核实情况之后,执法队员现场向该公司负责人宣读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相关法律法规。该负责人表示,自己知晓相关规定,也知道拖欠工资的做法不可取,一定积极配合执法部门工作,当即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现场支付拖欠的工资。

校对 李海慧

编辑 : 严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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