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糕销售不明码标价,有批发店老板随口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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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7月14日讯(通讯员 陈红生 记者 万凌云) 7月,高温炙烤模式开启,雪糕产品迎来了销售旺季。但一些商家在销售雪糕时,没有明码标价引发了不少消费者举报维权。
7月14日,镇江消协负责人介绍,消费者朱女士举报反映,7月1日,她在丹阳全福北路的“强龙冷饮批发”购买冷饮,店里的冷饮都没有明码标价。她购买了光明冰砖和乐天牌冰淇淋,老板告知她单价分别是3.2元和10元,结账时共计收费164元。但朱女士回家后,细细地算了一下总价只有130元左右。她找到老板,老板又改口称光明冰砖和乐天牌冰淇淋的单价分别是3.5元和12元。朱女士说,就算是按照改口后的价格计算也只要140元,最终老板退还了朱女士25元。
另一名丹阳的消费者举报,丹阳国际眼镜城老市场东大门,束金宇眼镜旁边的便利超市,销售的冷饮没有明码标价。
还有一名消费者举报称,御龙湾菜市场门口的“团团冷饮批发店”内的雪糕价格未明码标价。
镇江市消协工作人员调查发现,大型商超里的雪糕基本做到了“应标尽标、标价醒目”;但部分雪糕批发店、零售店,仍存在未明码标价的情况。
“商品的真实价格,是影响消费者是否购买的最重要因素之一;明码标价应是商品销售的一道底线。”镇江市消协这名负责人表示,在雪糕销售过程中,商家不仅要确保明码标价,更有义务让消费者能够清晰、容易地看到相应价签。
“只有保障消费者对雪糕价格有清晰充足的了解,才能减少价格欺诈的发生。”这名负责人说,商家在雪糕价格标识上玩猫腻,不仅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扰乱了市场正常秩序。
镇江市消协提醒经营者,要遵循明码标价、价物对应的要求,切实履行消费维权第一责任人的义务;广大消费者选购雪糕时,如果发现商品售价与标签不符、标价不齐全、或者没有明码标价的情况,可拨打12345、12315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维权。
校对 徐珩
编辑 : 郭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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