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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责!司机左转弯未让直行,轿车路口撞到电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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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8月17日讯(通讯员 戎芬 记者 梅建明)“转弯让直行”,这是广大驾驶人都熟知的一条交通法规。但仍有少数司机却抱着侥幸心理,执意不让行,置安全规定不顾,最终酿成事故。

图为两车相撞的现场

近日,南京江宁交警淳化中队接到报警,称有一辆轿车跟一辆电动车在田园二路前巷村路口处发生了碰撞,需要民警到达现场处理。接到该警情后,淳化交警立即赶到现场处置。

经民警现场勘查后发现,刘某驾驶车辆左转弯进入田园二路时,因一时疏忽,没有观察到直行的电动车,导致在转弯时跟电动车发生碰撞,导致两车受损。所幸,电动车驾驶员并无大碍。

淳化交警依法认定,轿车驾驶人刘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刘某将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交警提醒:车辆在左转弯时,一定要让直行车辆先行,等直行车辆都通过后,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才能左转弯。

校对 李海慧

编辑 : 潘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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