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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奔跑过斑马线上演“鬼探头”,发生事故也要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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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9月17日讯(通讯员 张爱国 记者 梅建明)驾驶车辆遇斑马线应当减速慢行,遇行人应当停车避让。如果斑马线上行人“鬼探头”,司机却很难反应及时,那发生事故后,该如何定责呢?

近日,南京江宁东山交警中队接到一起行人在斑马线上“鬼探头”引发的交通事故。最终,民警判定,行人担负主要责任。

“不是我不礼让,而是他出现得太突然。”接到报警后,江宁东山交警赶到现场处置时,驾驶小轿车的孙某对民警如此说道。而对于在斑马线碰撞行人一事,他也觉得自己很无辜。

随后,处理该事故的东山交警中队民警调取了路面公共监控,核实了事故的经过。经查,事故发生在江宁上元大街新医路无信号灯路口斑马线处,孙某驾驶白色小型轿车由西向东直行。经过斑马线时,并无行人通行,孙某减慢速度,以约25公里/小时速度通过斑马线。然而,在车身2/3位置已经过了斑马线,加之路边被树干遮挡,一行人突然从车辆右侧急速奔跑冲过斑马线时,撞到小轿车的右后侧车门处,当即摔倒在地。

民警认定,机动车遇斑马线无行人时,依法做到了减速慢行;而行人是从十米之外新医路一路不停奔跑赶至路口,加之路边树干遮挡,属于突发性“横穿斑马线”,并形成了斑马线“鬼探头”,导致过往机动车司机无法及时采取应急措施。为此,民警判定行人吴某担负事故的主要责任。

交警提醒,行人遇斑马线有优先通行权,机动车依法应当避让。但行人通过斑马线时,也应当注意观察、慢行,切勿斑马线“鬼探头”,尤其是在道路较窄的斑马线路口,道路宽度不足,加之道路两侧绿化树木、广告牌等视线遮挡,行人斑马线“鬼探头”,极易成为机动车的安全隐患。

校对 李海慧

编辑 : 胡妍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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