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女士以《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网络交易经营者采取自动续费方式提供服务的,
应当在自动续费日期前五日,
以显著方式提醒消费者注意”为依据,
打电话向优酷客服提出申诉,
要求优酷方退还5年期间自动扣除的会员费。
郑女士说,
优酷的第一次回应以
“4月份登录了一次账号,
使用了一次搜索功能”为理由,
拒绝了郑女士退还5年全额会员费的诉求,
称只能退5个月的会员费。
郑女士认为,
她并未使用会员权益,
所以有权要求全额退款。
10月12日,
优酷平台回电郑女士,
表示愿意退还44个月的会员费660元,
遭到郑女士的拒绝。
同日,记者致电优酷客服,
对方表示会认真考虑郑女士退还全款的需求,
最后具体的退还金额仍在协商中。
10月13日,
记者从郑女士处获悉,
当前优酷平台称已核实郑女士的情况属实,
诉求合理。
已经联系用户退还全额61个月的会员费,
共计915元,预计3个工作日到账。
这篇新闻到这里本该结束
然而“央央”的疑问才刚开始
郑女士关闭了会员续费项目
为何还在每月自动扣款
平台方扣款操作“手起刀落”
为何等到退款就“推三阻四”
平台退款流程有没有明确依据
为何开始说只能退5个月的会员费
最后却能退61个月的会员费
郑女士退款用了“三个回合”
还特意找出相关规定作为依据
如果换成不够耐心、不查政策的用户
这扣款的“糊涂账”是否就不了了之
如果接受扣款“糊涂账”不了了之的用户越来越多
用户将会承担怎样的巨额损失?!
编辑 : 盛慧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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