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徐某被警方抓获
然而,在随后很长一段时间内,江宁秣陵交警中队多次传唤徐某前来接受处理,但徐某均以“请好假就来”“工作比较忙,过段时间来”“下周来”等各种理由拒绝到中队处理。
而民警最后一次电话联系徐某,发现徐某的电话已停机,无法联系。随后,秣陵交警中队民警通过人员库查询得知,徐某竟然已更换了居住地址。经进一步调查,民警在获知徐某的详细居住地址后,直接上门将徐某抓获,并处以行政拘留3日、合并罚款1400元的处罚。
交警提示:饮酒驾驶的司机,必须在15日之内的法定期限前往相关单位进行处理,而交警部门也会组织专门力量对饮酒后“耍赖”不处理的司机进行“追逃”。
校对 陶善工
编辑 : 朱亚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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