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发布文章,仅支持15分钟预览

生产的怪味豆(牛肉味)“不合格” 江苏顶香源食品有限公司被罚没8万余元

{{sourceReset(detailData.source)}}

{{dynamicData.sub_info.subject_name}} 紫牛新闻

{{item.reporter_name}}

{{item.tag}}

+ 关注

扬子晚报网12月28日讯(记者 万凌云)  28日,记者从市场监管部门了解到,近日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8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32期)、省市场监管局关于20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33期)中,涉及镇江市2家食品经营单位和1家食品生产单位。

通告中,江苏顶香源食品有限公司因其生产的怪味豆(牛肉味)“不合格”,镇江市丹阳市市场监管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作出罚没85210元的处罚。

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在苏果超市(句容)有限公司都市晴园平价店销售的生姜

(一)抽检基本情况。不合格项目为噻虫胺,生产日期为2023-09-16。(二)核查处置情况。镇江市句容市市场监管局于2023年10月7日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苏果超市(句容)有限公司都市晴园平价店并启动核查处置。查明该企业共购进13公斤问题批次产品,已经全部销售完毕,因无消费者退货未有召回。因当事人已履行相应法律义务,镇江市句容市市场监管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作出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同时免予处罚的决定,决定书文号为句市监管华处罚〔2023〕058号。

二、在镇江市句容市华阳街道海棠优选商店销售的标称江苏顶香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怪味豆(牛肉味)

(一)抽检基本情况。不合格项目为酸价(以脂肪计)(KOH)大肠菌群,生产日期为2023-07-01。

(二)核查处置情况。镇江市句容市市场监管局于2023年9月28日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句容市华阳街道海棠优选商店并启动核查处置。查明该企业共购进5公斤问题批次产品,已销售3.23公斤,库存1.77公斤,封存、下架1.77公斤,因无消费者退货未有召回。镇江市句容市市场监管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作出罚没3002.9元的处罚决定,决定书文号为句市监管华处罚〔2023〕123号。

镇江市丹阳市市场监管局于2023年10月10日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江苏顶香源食品有限公司并启动核查处置。查明该企业共生产100公斤问题批次产品,已经全部销售完毕,因无消费者退货未有召回。镇江市丹阳市市场监管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作出罚没85210元的处罚决定,决定书文号为丹市监处罚〔2023〕00403号。

校对 徐珩

编辑 : 石伟

{{dynamicData.sub_info ? dynamicData.sub_info.subject_name : dynamicData.event_info.title_short}} {{dynamicData.sub_info ? dynamicData.sub_info.subject_desc : dynamicData.event_info.brief}}
{{dynamicData.sub_info ? '+ 关注' : '+ 追踪'}}
文章未发布,请后台刷新重置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