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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各县市(区)公安公布网络谣言违法犯罪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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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将2024年作为

“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年

苏州公安迅速行动

依法严厉打击编造传播虚假信息

吸粉引流非法牟利违法犯罪活动

近日

苏州各县市(区)公安公布一批

网络谣言违法犯罪典型案例

张家港市

1.吴某某编造发布某地发生“枪击事件”网络谣言案

2023年12月24日,吴某某为博取关注,恶意摆拍自己坐在车内手持玩具枪向外射击的视频并在网络平台发布,配文造谣称某商贸广场发生枪击事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扰乱公共秩序。吴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2.丁某编造发布某学校“学生跳楼”网络谣言案

2023年9月16日,丁某为博取关注,在某微信群内发布某学校学生跳楼的不实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丁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

3.张某某编造发布“电鱼死亡两人”网络谣言案

2023年5月11日,张某某为吸引流量、博取关注,拍摄一段工作人员救援落水人员的视频,后配以“某处电鱼死亡两人”的标题,在网络平台发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张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

常熟市

1.丁某某编造“嫌疑人携带枪支潜逃”网络谣言案

2023年5月4日,丁某某为博取关注,在网上散布“嫌疑人携带枪支向外地潜逃”的虚假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扰乱公共秩序。丁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

2.殷某编造“我市老人跌进下水道被冲走”网络谣言案

2023年6月28日 ,殷某为博取关注,恶意发布视频,配文编造我市有老人跌进下水道被冲走的不实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扰乱公共秩序。殷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

3.樊某某编造散布他人不实言论案

2023年11月2日,因与安某某素有矛盾,樊某某出于报复心理,编造散布有关安某某的不实言论在网络平台发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扰乱公共秩序。樊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

太仓市

1.谢某某编造发布我市“假和尚迷奸”网络谣言案

2023年4月28日,谢某某为博取眼球,恶意发布网上拼接剪辑视频,配文编造我市某地假和尚给女子下药迷奸的虚假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谢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

2.沈某某散布我市“四名女子被贩卖至缅甸”网络谣言案

2023年8月15日,沈某某为博取关注,在微信群内散布我市某地四名女子被贩卖至缅甸的不实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扰乱公共秩序。沈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

3.刘某编造发布我市“一青年因感情纠纷自焚”网络谣言案

2023年12月2日,刘某为吸引流量,恶意发布视频,将我市一电动车自燃事故,配文编造为感情纠纷使用汽油自焚的不实信息并在网络平台发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扰乱公共秩序。刘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

昆山市

1. 章某某编造“某地有人饿死”网络谣言案

2023年5月,章某某为博取关注,在网络平台编造发布“某地有人饿死”的谣言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章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

2. 万某编造“某地发生抢盐杀人事件”网络谣言案

2023年8月,万某为博人眼球、吸引流量,通过编造“某地群众抢盐抢到杀人”的谣言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万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3. 成某编造“一癌症男子恶意骗贷”网络谣言案

2024年1月,成某为吸引流量,通过网络平台编造发布“某地一癌症男子恶意骗取贷款”等谣言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

吴江区

1.肖某编造发布“吴江三里桥发生命案”网络谣言案。

2024年1月9日,肖某为博取关注在某短视频平台上发布警方清查的视频并造谣称”听说某地发生命案”“杀人犯”等,引发网民关注,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2.徐某编造发布“吴江汽车站桥下杀人抛尸”网络谣言案。

2023年12月16日,徐某为博取关注、吸粉引流,通过某短视频平台发布“某地汽车站桥下死人了,被人杀了抛尸”谣言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扰乱公共秩序。

3.王某编造发布“醉酒男子阻拦救护车致车上小孩死亡”网络谣言案。

2023年8月18日,王某为吸引流量,通过某短视频平台编造“醉酒男子阻拦救护车通行,致车上小孩死亡,醉酒男子与小孩为父子关系”的谣言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吴中区

1.徐某某编造“学校门口酒驾引起交通事故”网络谣言案

2024年1月9日,徐某某为博取关注,在网络平台编造发布“学校门口酒驾引起交通事故”谣言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徐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

2.余某某编造“高速打车肉偿”网络谣言案

2023年12月21日,余某某为博取关注,在网络平台编造发布“高速打车肉偿”谣言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余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

3.张某某编造“欠债不还被杀,发生命案”网络谣言案

2023年6月10日,张某某为博取关注,转发警方现场处警视频,在网络平台编造“欠债不还被杀,发生命案”谣言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张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

相城区

1.彭某利用AI工具编造“苏州男子私藏枪支”谣言

2024年1月7日,彭某为博取阅读量,在网络平台编造发布“苏州警方在一男子家中查获多支枪支”谣言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目前,彭某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秦某编造“命案”网络谣言

2023年9月27日,秦某某为博取关注,恶意歪曲事实,在网络平台发布“命案”谣言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秦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

3.杨某编造幼师“肉偿打车”网络谣言

2023年4月底,杨某为吸引眼球、寻求刺激,在网络平台编造发布“苏州一幼师叫车,没钱付车费提出肉偿”谣言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杨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姑苏区

1.郝某编造“汽车销售店出人命”网络谣言案

2024年1月5日,郝某为吸引流量,将一段拍摄于某汽车销售店内的顾客纠纷视频加注“**店出事了,打人了出人命了”文字,在网络平台发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郝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

2.孙某某编造“专机保障”网络谣言案

2024年1月6日,孙某某为炫耀,在网上编造曾做过“专机保障”的不实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孙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

苏州工业园区

1.丁某编造“某地外卖员被围殴”网络谣言案

2023年11月,丁某为博取关注、吸引流量,在网络平台编造发布某地外卖员被围殴的谣言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丁某已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

2.施某某编造“大早上的出车祸撞死了两个人”网络谣言案

2024年1月,施某某为博取关注、吸引流量,随意在道路上拍摄一段堵车视频后,在网络平台编造发布“大早上的出车祸撞死了两个人”谣言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施某某已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苏州高新区

1.高某编造发布某学校门口“学生被拐”网络谣言案

2024年1月8日,高某为博取关注,在网络平台编造“某学校门口有人贩子拐骗学生”的不实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高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

2.龙某某编造“某主播卖淫”网络谣言案

2023年8月以来,龙某某为泄私愤,多次在网络平台捏造“某主播卖淫”的不实信息诽谤他人,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龙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

广大网民要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未经证实的网络信息加强辨别,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用实际行动共同维护清朗网络空间。对网上编造、传播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各级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严厉打击。

来源:张家港公安微警务,常熟公安微警务,太仓警方,昆山公安微警务,吴江公安微警务,吴中公安微警务,相城公安微警务,姑苏公安微警务,高新公安微警务,苏州园区公安微警务,苏报融媒记者 吴涛 方方 通讯员 陈霞

编辑 : 盛慧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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