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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故意闯红灯,驾驶员请求撤除处罚?民警核查后不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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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2月28日讯(通讯员 江公宣 记者 梅建明)近日,南京江宁麒麟交警中队接到12345转来一市民的述求工单。该述求人称,自己收到交通处罚通知,说他在江宁区麒麟街道泰盈路路口违章闯了红灯,因自己不是故意闯红灯,希望警方撤除该处罚。

据该述求人介绍,在接到违章信息后,自己回快手后,在印象中没有闯红灯的情况,但登录交管12123查看后,发现又确有此事。该诉求人表示,自己是在晚上行驶,可能是视线较差,错认了车道,但违章并不是自己的本意,希望警方可以撤销或从轻处罚,因自己也认识到错误,也积极改正。

经麒麟交警中队民警核实,该述求人表示需要撤销、从轻处罚在泰盈路路口闯红灯的曝光行为,经查看违法照片及路面情况,其所称的违法行为确实存在,但事发时,该路面无其他特殊情况,故无法撤销。

随后,民警利用12345回访电话向诉求人告知,违章原因属于个人行为,无其他情况影响,因此无法撤除或从轻处罚。经过民警的解释,该诉求人表示了解。


校对 王菲

编辑 : 严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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