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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7月23日讯(通讯员 丁淑婷 颜赟 记者 万凌云)“救女心切”,花钱让人“运作关系”,结果事情没办成,还被骗走了15万元。近日,镇江丹徒公安分局城区派出所成功破获一起诈骗案,为受害人郭玶(化名)夫妇追回13万元的损失。7月22日,郭玶特意将两面锦旗送至丹徒公安分局城区派出所,对民警履职尽责给予高度赞扬。
“警察同志,我要报警,我被骗了15万块......”今年1月2日,郭玶来到派出所报案,称自己被骗。
经了解,其女儿因诈赌于2021年9月被海南警方抓获。其间,郭玶夫妇的朋友杨某声称自己的朋友陈某在公检法有“关系”,只要花费十几万就可以找关系将其女儿“捞”出,并承诺事情办不成会退钱。听到可以“捞人”,夫妻俩立刻向杨某转账5万元用于“疏通关系”。随后,后续杨某又以“政府要交罚款”、“找律师”等理由不停向郭玶夫妇索要钱款。就这样,2021年11月至2022年5月,夫妻俩陆续通过微信向杨某转账 15 万元。
钱转过去了,却一直没有女儿的任何消息。更为恶劣的是,2022年6月28日,女儿确认被判实刑后,杨某仍向郭玶要钱!郭玶愤怒至极惊觉被骗,找杨某索要款项。杨某在退还了2万元后,称剩余的钱已被陈某用于请人吃饭、找律师打点用完了,无法归还。郭玶一家只得报警求助。
赠送锦旗
接警后,城区派出所民警立即开展调查,并固定转账记录等证据。经过进一步研判后确定杨某身份,于 2024年6月12日赴海南抓捕犯罪嫌疑人杨某,为受害人郭玶追回涉案钱款5万余元。7月8日,民警赴海南出差途中,再次为郭玶追回涉案钱款7万余元。
目前,诈骗款项已发还给受害人,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骗子往往抓住当事人家属“拿钱消灾”的心理,把自己装扮成“手眼通天”之人,大肆行骗。犯下错误要及时改过自新,有合理合法诉求应当通过法定程序向司法机关反映,切不可相信能够通过“花钱捞人”而逃避惩罚,法律的底线坚决不容挑战 !
校对 盛媛媛
编辑 : 朱亚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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