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经开区法院分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程黎明介绍,该院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十六条措施》《涉企案件执行工作指引》系列制度文件,建立健全涉企执行工作制度,通过制度引领,打造涉企执行新体系。同时,在涉企案件执行前,严格执行风险评估机制,深入评估执行可能对企业生产经营产生的经济影响和社会风险。根据评估结果,采取合法、合理、适度的执行措施,确保执行活动既有力又不过度。
该院推进涉企执行案件集约化管理。坚持企业无终本、善意文明、利益平衡、分类办理的执行理念,平等保护各方主体合法权益。因案施策,慎重采取财产保全、信用惩戒等强制措施,并强化信用修复机制,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同时,深化“立审执破”一体化协作机制,精准适用“救治”与“退出”策略,助力企业化解危机。创新推行强制管理措施、执行监管措施,切实保护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
“宿迁经开区法院设立法治化营商环境司法服务中心,开设企业发展、企业破产、涉企执行、信用建设4个司法服务接待室,精准对接企业需求,高效化解涉企纠纷。”程黎明介绍,畅通法企联络渠道的同时,宿迁经开区法院加强与发改委、金融办等部门的联动协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化解执行难题。
发布会上,执行局局长蒋华伟通报了5起典型案例,涉及合理置换查封财产、执前督促、善意文明执行等方面,体现了该院在发挥执行职能,护航企业发展方面作出的积极贡献。
校对 李海慧
编辑 : 石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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