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畅吃“帝王蟹”,消费者怀疑被“调包”,法院支持三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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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商家贴出的平价“畅吃海鲜”的广告,还包括传说中的“帝王蟹”,你会心动吗?无锡的小李心动了,但心动之余,也发现,自己亲自挑选的“帝王蟹”拿去后厨加工后,貌似被“掉包”了……无锡法院审理一起商家售卖加工鲜活帝王蟹纠纷案件,商家最终被判承担三倍赔偿。

卷宗资料

2024年9月,小李看到某商家发布的优惠吃帝王蟹的广告后欣然前往。到店后,他挑选出一只鲜活的帝王蟹并拍照纪念。之后,这只帝王蟹被商家带入后厨清洗、拆解、摆盘。但待餐品上桌,小李发现上桌的帝王蟹与其拍照的帝王蟹特征存在多处不一致的地方。

“这怎么还变了个样?”小李当即向商家反映该情况,商家提出再由其重新挑选一只螃蟹,但小李则要求商家三倍赔偿。双方协商未果后,小李报警。警察到场组织双方协商,也没能促成和解。

之后,小李支付了螃蟹费用,但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商家退还用餐费用并予以三倍赔偿。

审理过程中,商家辩称帝王蟹在刷洗过程中外观确实会发生变化,并不是掉包了小李选定的帝王蟹。在法官组织下,双方对上餐前后照片仔细比对后,商家确认存在两张照片中帝王蟹特征点不一致的情况,但还是称客户选好螃蟹后送进厨房处理,并且随单号流转,一般不会出现弄混的情形。“不,这螃蟹他们都承认不用了,肯定是假的!”小李坚持称上桌的帝王蟹是死蟹,商家掉包帝王蟹是以次充好。

法院认为,商家必须保证其为小李提供的帝王蟹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不存在食品安全隐患,但其上桌的帝王蟹与小李选购的帝王蟹存在特征点不一致的情形,说明其在清洗、拆解、摆盘的过程中管理不规范,导致小李选购帝王蟹被替换。

小李作为一般消费者,已尽到了审慎的注意义务,在挑选帝王蟹时拍照确认,帝王蟹上桌后第一时间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后其也及时与商家沟通。反观商家未尽到相应的食品安全保障责任,未采取有效措施保障食材流转过程的严谨性,导致小李选购的帝王蟹被替换,应承担严格的食品安全责任。

同时,因上桌的帝王蟹与小李选购的帝王蟹外观上不一致,其无法证明为小李提供的帝王蟹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也不能排除消费者对其以次充好的合理怀疑。为保障一般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严格规范商家的经营行为,法院认定商家行为构成欺诈,商家需退还小李餐费并予以三倍赔偿。

案件承办法官表示,食品安全大于天,消费者和商家都要树立食品安全意识。作为消费者在购买食品尤其是鲜活水产时,要检验、留证,以免后续维权难;作为商家应尽到严格的食品安全保障责任,在食品加工过程中应采取措施保障食材流转的安全与卫生,避免消费者选购的产品被替换,导致口碑下降,甚至面临赔偿。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建波

校对  潘政

编辑 : 石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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