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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改造“闷顶层”想“占为己有”被起诉,法院: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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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家屋顶上有个“阁楼”,可以装好了自己用吗?现实生活中,可能不少顶层的业主有过这种“小心思”:看到楼顶有个小阁楼,就在自家边上,且平时也没人来,想着既然和自家的地方相通,干脆收拾出来,装修下,打造成自己的“秘密基地”,但法院说:违法。

市民小浦家住无锡市惠山区悦湖小区(化名)1栋601室,他家房子的屋顶有一处阁楼,从室内的楼梯拾级而上,便能轻松踏入这片小天地。小浦心里琢磨着,这阁楼和自家紧密相连,可不就是自家房屋专属的“秘密基地”嘛!

于是,小浦脑袋一热,也没跟其他业主唠唠,更没向小区物业公司报备,就对阁楼开启了“改造计划”:铺设地砖、打造壁柜、增设窗户、粉刷墙体......阁楼渐渐有了“私人领地”的模样。

隔壁602室的小吴瞧见小浦这番操作,心里可不服气了。他觉得自己作为小浦的邻居,对这阁楼理应拥有同等使用权。说干就干,小吴二话不说,在自家楼顶处开挖了一个洞口,开辟出一条通往阁楼内部的通道,仿佛在宣告自己对阁楼的 “主权”。

一来二去,矛盾就这么产生了,小吴气不过小浦擅自占用公共设施,一纸诉状将小浦告到了法院,主张对阁楼这部分面积行使一半的使用权。

法院调查后发现,案涉阁楼并没有登记在小浦和小吴各自的不动产权证中。原来,这阁楼并非一个独立的空间,不属于业主专有部分,而是房屋闷顶层,主要功能是防热、防雨,检修小区楼内管道。

之前,区住建局就发现了小浦和小吴的违规行为,分别给他们下发了《责令改正(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二人立刻整改。可小浦和小吴都对整改要求置若罔闻,始终没有履行整改义务。

根据《责令整改通知书》,小浦的行为存在诸多违规之处。他擅自扩大闷顶层检修口的尺寸,还对闷顶层进行违规装修,肆意侵占公共空间,这对公共部位和设施造成了损害。相关单位已明确限期小浦停止这种侵占行为,并要求他将闷顶层恢复原状。

与此同时,小吴也存在自行扩大闷顶层检修口的违规行为,相关单位也责令小吴恢复原状。在该案中,小浦和小吴双方都存在违法行为,他们对案涉闷顶层均不具备相应的产权。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闷顶层属于房屋公共空间的一部分,应由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管是小浦还是小吴,或是其他任何一方,都不允许私自占用、装修、扩建。小吴在诉讼中要求小浦让其行使闷顶层一半的使用权,这一诉讼请求本身违反法律规定以及相关行政法规。

且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早已对此事先行认定并做出处理,明确责令双方限期整改,把闷顶层恢复原状。基于以上种种情况,小吴的起诉并不在民事诉讼的受理范畴之内。综上所述,法院最终驳回了小吴的诉讼请求。

法官表示,闷顶层在建筑设计中,主要承担着保温、隔热以及为防渗漏等公共设施提供检修维护空间的功能,并非归属于某个业主的专有部分,而是由全体业主共有,并由全体业主共同管理。所以,但凡涉及对闷顶层的使用与改造,都必须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同时还需征得全体业主一致同意。

法官提醒广大业主: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占用、装修或扩建建筑物公共部分区域。对于建筑物共有部分的使用和改造行为,不仅要取得全体业主的同意,更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每位业主都应时刻将尊重其他业主合法权益牢记于心,切不可因个人利益而损害公共利益。

通讯员 张珊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建波


校对 陶善工

编辑 : 朱亚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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