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要求:
用于出租的住房应当符合建筑、消防、燃气、室内装饰装修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
租住人数上限和人均最低租住面积应符合相关标准,非居住空间不得单独出租用于居住。
从源头上保障承租人能够获得安全、健康、相对舒适的居住环境。
针对租赁关系不明确、不稳定等问题,《条例》规定出租人和承租人使用实名签订住房租赁合同,并要求出租人应当按照规定,通过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等方式将住房租赁合同向租赁住房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备案。
同时,《条例》还赋予承租人一定的自主权,若出租人未办理合同备案的,承租人可以办理备案。用租赁合同和租赁备案保护承租户权益和相对稳定的租赁关系。
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 吴璟:《条例》是很有针对性去建立管理制度,逐一加以整治。它对于出租人、租赁企业、经纪机构等主体的违法行为,都设定了具体的处罚措施,为有效治理住房租赁市场中的问题和乱象,提供了很有力的法律武器。
针对住房租赁企业、住房租赁经纪机构提供虚假房源、克扣押金等行为,《条例》要求建立住房租赁档案,如实记载相关信息,并保证发布的房源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一致。同时,要求规范押金管理,明确从事转租经营的住房租赁企业应设立住房租赁资金监管账户并向社会公示。
此外,《条例》还明确规定出租人应为承租人腾退租赁住房留出合理时间,且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其他非法方式迫使承租人解除住房租赁合同或者腾退租赁住房,保障承租人基本居住需求。
同时,通过构建多元化、多层次的纠纷化解体系,明确了承租人可通过协商、调解、仲裁以及诉讼等多种途径解决租赁纠纷,有效破解了承租人“维权难”的问题,充分保障了承租人的合法权益。
建立住房租金监测机制
业内人士表示,此次公布的《住房租赁条例》中,还有一项内容引人关注,就是明确要建立住房租金监测机制。
《条例》第二十九条明确提出:
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住房租金监测机制,定期公布本行政区域内不同区域、不同类型住房的租金水平信息。
业内人士表示,这一机制的建立,将有助于提高市场透明度,便于政府及时掌握市场动态,稳定市场租金。同时,定期发布租金水平也为租赁双方提供参考依据,提升了交易的公平性,有助于推动市场朝向更加规范的方向发展。
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 李宇嘉:有了这个租金的价格监测机制,对于出租人,租金应该定多少,对承租人来讲,租金到底合不合适,如果有这个的话,我觉得它是一个准绳,起到非常好的作用。
业内人士表示,随着《条例》的出台,下一步的落实很重要。
一方面,地方要根据《条例》,结合当地实际,加快出台地方性住房租赁条例,尽快在全国范围形成完备的住房租赁法规体系。
另一方面,要强化监管执行力度,对有关出租人、承租人、住房租赁企业、经纪机构、网络平台经营者的违规行为,该改正的限期改正,该处罚的依法处罚。
编辑 : 陈永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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