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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道堆放有隐患,执法部门依法处置促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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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8月11日讯(通讯员 李昌劼 记者 张可)近日,南京江北新区顶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的执法人员巡查至园思路时,发现某工地门外道路被大量枯枝占据,面积约40平方米,严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安全。

经执法人员进一步了解,得知这些枯枝是该工地平整地块、清理场地时清理出来的,工地已与收购方联络上门收购,但因为场地一直在清理,为图省事便将枯枝全部堆放在工地门外的路上等待运输。

根据《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因建设等特殊需要,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临时性建(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应当征得设区的市、县(市、区)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该工地的堆放行为属于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

执法人员现场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告知该单位负责人须立即整改清理。同时指出现在正值夏季高温天气,此类枯枝堆放不仅影响市容环境、妨碍交通畅通,更属于易燃物,一旦引发火情后果不堪设想。该单位负责人遂表示会立即清理整改。

然而,当执法人员依法进行核查时却发现现场并未清理。该单位负责人解释称因运输车辆调度原因未及时整改。执法人员依据《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对该单位的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编辑 : 严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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