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一批人事任免名单 许根林同志为丹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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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6月17日讯(记者 万凌云) 16日,丹阳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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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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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无记名投票表决任命许根林同志为丹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挂职),表决通过了相关负责人的任命,并颁发了任命书。
丹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事任免名单
(2020年6月16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一、决定任命:
许根林同志为市政府副市长(挂职);
丁 灏同志为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冷文华同志为市经济发展局局长;
朱学军同志为市财政局局长;
颜卫军同志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瞿煜国同志为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王 挺同志为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裴金华同志为市统计局局长;
薛东升同志为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二、任命:
张佩炎同志为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
史建军同志为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三、决定免去:
刘 刚同志市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杨文军同志市经济发展局局长职务;
徐国庆同志市财政局局长职务;
施云峰同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冷文华同志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局长职务;
瞿煜国同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职务;
张佩炎同志市统计局局长职务;
王华君同志市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四、免去:
赵丹心同志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史建军同志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严宏坤同志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周 强同志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关站红同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束 华同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刘志盛同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编辑 : 陶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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