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妻怒讨夫妻共同财产 法院会支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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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恋中男方给女方发“520”、“1314”这些含有特殊意义的红包成了男女双方表忠心、显爱意的方式。但是,江都区一男子在婚姻存续期间就频频给异性发送“520”、“1314”特殊意义的红包及转账近6万元,后被前妻沈女士发现,沈女士起诉至法院要求“小三”返还。其主张返还的要求能获得法院支持吗?
一只手机引发“婚姻危机”,微信账单留下蛛丝马迹
沈女士和丈夫小朱都是“80后”,结婚约七八年时间。从前年开始,丈夫的生意渐渐走上正轨,忙碌的时候甚至几天都见不到人影。“我理解他,他也是为了这个家,但是回到家后,我们的交流越来越少。”沈女士在丈夫的厂里帮忙,闲来无事时,常将心中的郁闷告诉父母。
经过一段时间观察,沈女士怀疑丈夫可能出轨了。沈女士发现,丈夫只要空闲下来,就时常拿着手机,或是发微信和人聊天,或是语音给对方留言。无论是神情和动作,都显得特别积极主动。一次,丈夫将手机放在客厅桌上,沈女士从他的手机微信账单中,发现了惊人的秘密。
“看到一笔笔有特殊数字含义的转账后,我傻眼了。”她前前后后数了一遍,差不多有几十笔转账,并且,这些钱都是转给同一个人。
婚姻无法挽回,她追讨夫妻共同财产
“520”、“1314”、“888.88”……一个个刺眼的红包,彻底改变了沈女士的婚姻生活。自去年3月份发现异常后,沈女士决定和丈夫摊牌。得知妻子发现自己微信发红包后,小朱解释说:“这只是一个生意上的伙伴,我们之间有业务上的往来。”
面对丈夫的说辞,再回想有特殊意义的数字,沈女士心里的疙瘩怎么也解不开。从那以后,夫妻间的关系越闹越僵,最终二人婚姻破裂。离婚后,沈女士通过律师打听得知,前夫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发红包形式转给别人的钱财,应该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沈女士认为,前夫转账的款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前夫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权擅自处理、赠与他人,收红包的女子,应当返还这部分钱。去年5月,沈女士一纸诉状将收红包的女子小周告上了法庭。沈女士向法院提出了自己的诉求,要么被告能够证明这几万元是其与前夫之间因业务往来发生的债务,要么只能请她退还红包的一半款项。
法院判定被告返还一半红包
近日,江都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沈女士前夫转给被告的款项,应属于原告和前夫的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前夫未经原告同意,擅自向被告转账多笔款项,明显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前夫擅自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向小周转账的行为,应为无效。经核减,前夫转给被告的数额为5.5万元。
鉴于原告与前夫已经协议离婚,对于原告要求一半的返还份额,法院予以支持。最终,江都法院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2.7万元。
编辑 : 郭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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