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湖南快乐阳光互动娱乐传媒公司,就是“芒果TV”网的运营人。这次被告的小米浏览器,是小米手机内置浏览器。“芒果TV”网和小米浏览器都是通过互联网手段实现运营目标,具有一定竞争性。
小米手机搭载的 MIUI系统内置的浏览器中包含“广告过滤”的高级选项,且该选项默认为“开启”状态,当用户播放芒果TV网站内视频时,可以随意跳过片头广告,致使原有推广内容被屏蔽。
芒果TV运营方湖南快乐阳光互动娱乐传媒公司认为,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行为使原告不能就网站影片的相关广告及会员推广获得收益,使原告遭受利益上的损失。同时,被告在小米浏览器中通过内置广告过滤插件的方式,使其商业价值获得提升,其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楠
校对 徐珩
编辑 : 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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