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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遇查迅速开溜 藏好车后回头找衣服被民警“认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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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7月11日讯 (通讯员 朱昌旺 欣交轩 记者 王国柱)7月5日晚,兴化刘某醉酒后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准备看热闹时,路遇交警查酒驾……7月10日,泰州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检验结果显示,当晚刘某体内乙醇含量为134.4毫克每100毫升。因涉嫌危险驾驶罪,7月11日,他被兴化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经查,兴化市陶庄镇的刘某,在某村一朋友家里吃饭,当晚8时40分喝过酒后,便驾驶摩托车沿新张公路向南行驶,在一路段发现前方有人扎堆,他停车后便凑上去看热闹,瞬间发现是交警在查酒驾,“吓”得调头就跑。

刘某驾驶摩托车一溜烟回到村子里,迅速将车辆隐藏于一小巷子的深处,企图掩人耳目。民警当时发现其光着上身,胳膊、后背等有多处纹身,头发还染有黄色等诸多“特征”。

车子“藏好”后,刘某步行再次回到新张公路该路段,试图捡回其逃避时丢在路上的短袖上衣,顺便再看个热闹时,与循线追踪的民警们“偶遇”……由于刘某体貌上的“特征”明显,加之其身上有一股酒气,民警确认他就是刚才驾驶摩托车“紧急”调头离开的人。

在民警亮明身份,现场对刘某依法进行询问时,他却百般狡辩,但警车的行车记录仪和村口电子监控都记录下了刘某的骑行轨迹。刘某实在扛不过去了,最终承认当晚喝了三两白酒和一瓶啤酒。

刘某坦言,酒后其独自驾驶摩托车遇到交警查酒驾时,便迅速离开现场,衣服掉地上也没敢停下来捡拾……随后民警带其去医院依法进行血样提取,并至现场指认了其所驾驶的摩托车。7月11日,刘某被兴化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涉案车辆被暂扣并依法进行相应处理。

校对 盛媛媛

编辑 : 石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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