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撞坏护栏积极赔偿,依法从宽处理判缓刑
2023年11月的一天深夜,张某饮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沿江宁区龙王山大道行驶至河清路路口时,撞到道路中央隔断护栏,造成护栏及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后被查获。经检验,张某的血样中乙醇含量为97.8mg/100mL。经认定,张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其到案后如实供述危险驾驶的事实,已赔偿被害单位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
江宁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并造成交通事故,其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鉴于被告人张某具有如实供述、认罪认罚、赔偿并取得谅解的从轻处罚情节,法院决定判处其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据介绍,根据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规定,醉酒驾车造成交通事故,赔偿损失或者取得谅解的,可以从宽处理。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于具有从宽情节的被告人依法从宽,最大限度给予醉驾行为人改过自新的机会,对于有效预防和减少犯罪、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通讯员 逯雅娟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万承源
视频剪辑:周嘉楠
校对 王菲
编辑 : 潘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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