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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牛视评|女子按摩脱衣后遇男技师进门,消费者权益不能“想当然”漠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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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长沙黄女士在美容机构的一起维权纠纷引发关注。她进店做肩颈按摩,脱下衣服趴到床上后,发现进店的是一名男技师,她感到很气愤,找店家理论,店家没有第一时间道歉,反而称她“孤陋寡闻”“小题大做”。

这起维权事件,看似是服务性别争议,实则暴露出部分服务行业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漠视,其核心争议在法律层面有着明确的权利边界与责任认定。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赋予消费者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人格尊严受尊重权。肩颈按摩涉及身体私密部位暴露,技师性别属于服务核心信息,经营者负有主动告知义务,不能以“消费者未明确反对”推卸责任。店家在黄女士脱衣后擅自安排男技师进入按摩空间,既没提前告知也没征得同意,直接侵犯了她的知情权与自主选择权,这种“默认可接受”的逻辑,违背了诚信的交易原则。

店家后续用“孤陋寡闻”“大惊小怪”回复黄女士,甚至发表“20岁小伙子看不上你”的言论,涉嫌违反消法中“不得对消费者侮辱、诽谤”的规定。即便男技师未实际接触黄女士身体,未经同意进入私密空间的行为,也构成对《民法典》所保护的隐私权的侵扰,言语攻击更侵害了她的人格尊严。扬子晚报/紫牛新闻曾报道过,有美容院擅自把顾客做spa时没穿衣服的局部照片发朋友圈,也是侵犯了顾客的隐私权和肖像权。

这一事件为所有服务行业敲响警钟:涉及身体接触的服务,主动询问消费者对技师性别的偏好,是基本尊重,更是法定责任。服务行业不应让消费者陷入“性别盲盒”的权益风险,唯有恪守法律边界、尊重消费者意愿,才能实现行业健康发展。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冰晶

编辑 : 盛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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