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金海教授表示,当前我国面临的生物安全新形势较之历史任何时期都要复杂,短期内,生物安全风险总体可控,但也面临着生物袭击威胁、新发突发传染病、两用技术风险等现实问题。国家已开始加强了对于生物安全的重视程度,法律治理机制也在加速推进。但由于生物安全领域的特殊性,生物安全法在后期落实执行过程中仍面临很多具体问题,在风险预防、公众参与、分类监管、国际合作等全方位、全流程的国家生物安全法治体系亟待构建。
唐金海教授建议:在生物安全法正式施行后,建议根据执行落实的情况,进一步完善生物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从而提高防范、检测、应急、预警等能力,保证生物安全领域相关的研发工作有法可依、有规可守、有据可循。同时建议加强生物安全能力建设,继续重视包括生物医药在内的生物安全相关领域的科研工作,将其纳入国家战略体系,支持相关产业行业发展。特别是在一些关键领域关键技术的研发,能够掌握自主产权的核心技术,在应对类似的威胁国家和人民群众安全的事件中能够不受制于人。
此外,医疗机构在人类遗传资源采集,尤其是针对临床样本资源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因此建议主管部门进一步明确“临床诊疗”的判断标准和监管措施,以防“临床诊疗”成为绕过人类遗传资源监管的灰色通道。特别是对于涉及国外科研机构、医药企业的相关合作项目及临床试验,主动向主管部门申请报批,确保资源信息安全,杜绝资源流失可能造成的国家生物安全隐患。
校对 丁皓宇
编辑 : 潘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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