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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未成年侵害案取证工作多次变一次 检察开放日“一站式”取证中心获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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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6月3日讯(通讯员 建检宣 记者 刘浏)2021年3月,建邺区发生一起16少女遭猥亵案件。案件发生后,警方第一时间通知建邺区检察院、医院等单位来到“一站式”取证中心内完成身体检查和取证工作,最终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6月3日,在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检察院开放日上,区人大代表、关爱儿童服务中心心理疏导师、妇联工作人员等十余人参观了位于莲花派出所的未成年人“一站式”取证保护中心。记者了解到,自2020年8月设立以来,这里已经在十多起案件、事件中发挥作用,保护涉案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近年来,校园欺凌事件、未成年人被侵犯的案件时有发生,其中未成年被害人心理健康问题常被忽视。未成年被害人身心尚处于发育阶段,精神敏感脆弱,在参与司法程序时如取证方式不当或者多次反复查证询问,可能暴露其隐私或回忆起痛苦经历,容易造成二次伤害。为此,2020年8月,建邺区检察院与南京市公安局建邺分局在建邺区莲花派出所联合设立“一站式”取证与保护中心。

该中心以一次性完成询问被害人、身体检查、生物样本提取等取证工作为原则,同步引入心理咨询师参与询问,开展疏导治疗,简化落实法律援助、心理干预等救助措施的流程,避免对未成年被害人造成二次伤害。中心设置了询问室、身体检查室和会商室。询问室分设心理疏导区、案件询问区两个功能区块。心理疏导区配置了儿童玩具、书籍、沙盘、音乐治疗等心理疏导设备,以便缓解未成年人的焦虑、恐惧等情绪,并可借助上述工具了解未成年人心理状态,与未成年人建立信任关系。案件询问区设置了固定的全景摄像头、拾音器和交换机等一体式同步录音录像设备,保障对询问过程进行音视频同步清晰记录和保存。身体检查室配备了适于未成年人使用的检查设备和医疗用床,并符合身体检查、检材提取的卫生要求。会商室配备了可同步了解询问室情况的音像设备,儿童保护工作人员、心理工作人员等专业人员可以通过同步传输询问视频等隐蔽观察方式,关注未成年被害人或未成年证人的心理状况,以提供相关建议或适当的方式帮助侦查人员开展询问。

该中心设立后,建邺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与区法院、区司法局、区妇联等职能部门建立性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被害人一站式保护体系,充分考虑未成年被害人身心发育尚未成熟、易受伤害等特点,贯彻特殊、优先保护原则,为未成年被害人落实法律援助、心理干预、经济救助和就医搭建绿色通道,避免对被害人造成二次伤害。同时建立强制报告制度,各成员单位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存在或疑似存在收到家庭暴力、欺凌,遭受或疑似遭受性侵害等情况时,第一时间向建邺分局、区检察院报案并备案记录。

参与开放日活动的人大代表发表了感想,对于检察机关和警方的协作保护工作给予肯定。特约检察员、南京市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计算机系主任刘晓章说:“教育工作中经常会遇到未成年人心理问题,有的孩子受到影响,有的甚至身心受到伤害。取证中心很好地照顾到未成年人的心理状态,不仅能够保护未成年人受害者,同时也能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心理疏导。”

校对 盛媛媛

编辑 : 张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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