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南京交警五大队指挥室接到一起轿车与电动自行车相撞的事故警情。交警当即赶到现场调查,经询问,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王女士交代,自己因路上着急,在通过拉萨路峨眉岭路口时,为了节省时间骑行时闯红灯、横穿路口,不料被一辆正常行驶的小汽车撞倒在地。经检查,王女士手臂骨折,并无生命危险。交警经过多方取证依法判定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王女士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轿车司机无责。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交警表示,这是一起电动自行车突然冲入机动车正常行驶路线,而机动车驾驶人因视线被遮挡未能及时采取制动措施造成的“鬼探头”事故。在交管部门的统计中,电动自行车闯红灯最为常见,引发的车祸也最多。排名第二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是走快车道,第三名是逆行。此外,骑车带人也是引发交通事故的重要因素之一,按照规定,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限载1名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搭载学龄前儿童的应使用固定座椅。
此外,交警还针对“鬼探头”事故发出提醒,当机动车驾驶人在行驶至“有并行车辆”“路侧停满车辆的路段”“公交站台”等易发生“鬼探头”事故的地点时,要注意观察减速慢行。若存在视觉盲区,可通过闪灯、鸣笛示意周边的车辆与行人。
校对 陶善工
编辑 : 潘政
更多内容请打开紫牛新闻, 或点击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