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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发布惩处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南京冒充防疫人员持刀入户抢劫案被告人获刑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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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一批10个依法惩处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扬子晚报记者注意到,江苏有两个案例入选,分别为南京冒充疫情防控人员持刀入户抢劫案及盐城疫情防控期间在医院暴力伤医案。

冒充防疫人员持刀入户,劫得2000元获刑11年

2月11日14时许,被告人业某某经事先踩点,携带水果刀、透明胶带到南京市江宁区禄口街道某小区,冒充疫情防控人员,以登记疫情为由骗得小区女性住户赵某某打开房门。业某某闯入室内,采取胶带捆绑、持刀威胁等方式向赵某某强行索要8000元。

业某某指认作案现场

赵某某被迫通过微信向他人借款2000元,后通过支付宝将2000元转入业某某的赌博游戏账户内。业某某威胁赵某某不准报警后逃离现场。

作案工具

江苏省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业某某在疫情防控期间,冒充疫情防控人员,骗开小区住户房门,持刀入户抢劫,其行为构成抢劫罪,应依法从严惩处。业某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认罚。

据此,于3月4日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业某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未戴口罩到医院被提醒,暴力伤医获刑1年

2月6日22时许,被告人唐某某酒后未戴口罩至江苏省建湖县上冈镇草堰口卫生院探望其住院的父亲。因值班医生周某某提醒其戴口罩,并制止其在正在使用的输氧病房内抽烟,唐某某心生不满,与周某某发生口角,继而殴打周某某头面部及颈部,并致周某某衣物损坏。

后唐某某又先后殴打前来劝阻的医生王某某、群众姚某某和唐某。经鉴定,被害人周某某、王某某和姚某某的损伤程度均为轻微伤。

该案庭审现场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唐某某在疫情防控期间在医院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三人轻微伤,情节恶劣,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应依法惩处。唐某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已赔偿被害人周某某的经济损失,取得了三被害人的谅解。

据此,于2月28日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唐某某有期徒刑一年。

介绍他人非法收购穿山甲,被判处8年徒刑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第一批10个依法惩处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中,还包括妨害传染病防治,妨害防疫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甚至杀害防疫人员,编造、故意传播虚假疫情信息,利用疫情实施诈骗及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犯罪。

2019年2月至3月间,被告人陈某某得知有人走私入境一批穿山甲死体后,介绍他人购买。陈某某陪同杨某某到约定地点,杨某某以41.75万元购得穿山甲死体20余箱,合计达80只以上,共重747公斤。9月25日,陈某某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兴市楠木山边境检查站被民警抓获。

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某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构成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陈某某在共同犯罪中实施了介绍杨某某与卖家联系、陪同验货和交易等行为,系从犯。据此,于今年3月5日判处被告人陈某某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万承源

编辑 : 潘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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