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询问,该男子前一天晚上喝了半斤多酒后骑电动自行车回家,途中由于酒后意识模糊摔倒了。在酒精作用下,男子现场感觉没事,早上起床发现胳膊骨头可能受伤,于是开车前往医院,并称医生推荐走高速,可以快点到医院进行治疗,没想到还没上高速就被拦下。最终,该男子将面临记12分,并处1000元罚款,暂扣6个月驾驶证的处罚。
胳膊摔伤了,开车去医院治疗,这种情况为何不属于紧急避险呢?据介绍,所谓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利益的行为。这种行为的认定非常严格,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发生了现实危险;2、必须是正在发生的危险;3、必须出于不得已损害另一法益;4、具有避险意识;5、必须不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
需要提醒的是,交警部门在日常实际执法过程中,对“紧急避险”的认定非常慎重,一般都会从严把握,只有在极少数情况下,从人性化执法的角度会从宽处理。因此,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市民,酒驾、醉驾是严重的交通违法犯罪行为,如遇到紧急情况时,要遵守法律,第一时间向公安、卫生、消防救援等专业力量求助。
校对 盛媛媛
编辑 : 严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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