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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胳膊摔伤开车去医院治疗被查出酒驾,这算紧急避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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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4月3日讯(记者 郭一鹏 通讯员 徐元) 近日,南京高速十二大队交警在宁宣高速天生桥收费站开展酒醉驾整治与交通违法行为查处行动,一辆灰色面包车被拦停后,驾车男子说话散发出酒气,于是交警当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数值为23ml/100ml,属于饮酒驾驶。

经询问,该男子前一天晚上喝了半斤多酒后骑电动自行车回家,途中由于酒后意识模糊摔倒了。在酒精作用下,男子现场感觉没事,早上起床发现胳膊骨头可能受伤,于是开车前往医院,并称医生推荐走高速,可以快点到医院进行治疗,没想到还没上高速就被拦下。最终,该男子将面临记12分,并处1000元罚款,暂扣6个月驾驶证的处罚。

胳膊摔伤了,开车去医院治疗,这种情况为何不属于紧急避险呢?据介绍,所谓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利益的行为。这种行为的认定非常严格,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发生了现实危险;2、必须是正在发生的危险;3、必须出于不得已损害另一法益;4、具有避险意识;5、必须不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

需要提醒的是,交警部门在日常实际执法过程中,对“紧急避险”的认定非常慎重,一般都会从严把握,只有在极少数情况下,从人性化执法的角度会从宽处理。因此,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市民,酒驾、醉驾是严重的交通违法犯罪行为,如遇到紧急情况时,要遵守法律,第一时间向公安、卫生、消防救援等专业力量求助。

校对 盛媛媛

编辑 : 严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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