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先生提供的图片
街道回应:多次上门开展协调工作
郭先生表示,邻居住的是一对老夫妻,秉承着和平相处的原则,他曾多次礼貌地跟对方表明过希望对方将公共区域内的杂物及摄像头清除,但对方都对自己的话置若罔闻。沟通无果后,郭先生曾向小区物业、所属街道及消防部门反映过,但均得到“没有执法权”“没有执法权”的尴尬回应。
郭先生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
记者联系到该小区所属的云龙区汉风街道,工作人员表示,接到居民投诉后,社区与物业多次开展协调,推动解决。3月3日,汉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联合昆仑社区及小区物业共同上门查看情况,经安监工作人员勘察,有部分杂物占用消防通道,物业现场对相应杂物进行清理。但被投诉业主态度较为强硬,拒不配合清理门口鞋柜。后期街道相关科室、社区与物业也多次开展劝导工作。3月21日,汉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办公室与社区、物业继续上门开展协调工作。
律师说法:占用公共区域属违法行为
3月21上午,记者来到郭先生家门口看到,此前图片中显示的茶几、烟灰缸、电磁炉等杂物均已清除,但位于公共区域的鞋柜、摄像头依旧存在,消防连廊处仍然摆放着花盆、板凳、废旧纸箱等些许杂物。
21日记者现场看到的情况
根据郭先生反映的问题,记者咨询了徐州运通律师事务所,律师表示,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民法典》,公共区域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造。如果邻居在公共区域安装摄像头,需要经过物业和业主委员会的同意。未经允许擅自安装,属于侵犯其他业主的共有权益。如果侵权行为严重,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
汉风街道表示,下一步,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办公室将对相关业主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时清理。后续街道和社区将继续跟进整改情况,推动问题解决。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赵天
校对 郭凤
编辑 : 严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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