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下午,游先生的亲属刘先生告诉记者,游先生是湖南娄底新化县游家镇人,此前去到南昌打工,目前家乡的相关单位已经到事发地进行处理。记者致电新化县政府,工作人员表示由具体乡镇对接。随后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多次致电游家镇政府,均无人接听。
刘先生还表示,游先生生前在工地打零工,“打混凝土、装模版之类的活,工作时间是从下午4点到晚上的11点多。”刘先生称,他们认为工地附近没有安装厕所,导致游先生去野外如厕被射杀,用人单位需承担责任,“目前用人单位向我们家属表示,出于人道主义愿意赔偿25万元左右,他们还说会去报保险,但是保险能报多少与家属无关。”另据媒体报道,游先生女儿游女士也称项目方愿给25万元补偿,但对工亡存有争议。8日晚,游女士告诉记者,政府之间正在协商,暂不便接受采访。记者又多次致电涉事单位,截至发稿前均未有人接听。
知名律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屈某某、罗某某携带气枪打猎,事发时间虽为夜晚但也有他人经过的可能,而二人应当预见到而没有认识到打猎行为有可能导致他人受伤或者死亡的结果,因此屈某某可能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根据《刑法》规定,一般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经侦查,屈某在开枪后发现为路人仍继续开枪的,可能涉及到故意杀人罪。如果气枪被认定为枪支,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根据刑法规定,可能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付建还告诉记者,若用人单位真的没有在工地为员工提供基本的基础设施,没有提供较好的工作环境,则具有一定过错。工地未提供便利的厕所设施导致工人为解决生理需求迫不得已离开工地范围,与工作存在一定的关联性,并非完全与工作无关的个人活动。职工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死者家属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认定劳动关系,后准备相关材料提交给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工伤待遇。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徐韶达
校对 盛媛媛
编辑 : 盛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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